解析:
在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若再受到公安部门的传唤,应如何应对呢?
首先,犯罪嫌疑人务必要做到立即出庭,向公安审理部门报到。这是犯罪嫌疑人为期较长的刑事拘留或羁押状态下,必须遵守的重要规定。
如若犯罪嫌疑人未能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司法审理机构有权撤销已书面批准的取保候审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