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已获准取保候审的雇员未能接获公司方面所函告的相关事宜,该等雇员仍享有得知自身工作情况的权利。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严格规定,取保候审并不对罪犯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日常生活以及职业活动产生任何直接影响,除非由法院作出口头或者书面的特别决定。因此,各企业应充分尊重雇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无理地终止其劳动合同。倘若公司并未履行告知义务,雇员可寻求法律援助,或者直接与公司进行有效沟通,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