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抢劫罪并不存在金额方面的限制条件。换言之,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犯罪者所掠夺的财产价值如何,只要其符合抢劫罪的定义,便可判定其构成该罪行。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将公共或私人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在抢劫过程中,若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则不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进行审判,同时也不应将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合并处罚,而应以抢劫罪作为唯一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当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将公私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其中,所谓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打击或强制,以排除受害者的抵抗,进而达到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抢劫罪中的暴力,是指对受害者的身体施加打击或强制,借助此种方式来排除受害者的反抗,从而实现对他人财物的侵占。此外,这里提到的“其他手段”,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之外,还可能采取其他使受害者无法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手段。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年满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