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嫌触犯法律法规并构成犯罪行为的人员,所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并非意味着他们已经被明确地判定为罪犯。事实上,这种刑事拘留主要是针对正在实施特定犯罪活动的可疑罪犯和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士。
另外,如果对于那些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来说,经过严格的调查取证之后,如果发现他们并不具备构成犯罪所需的全部条件,那么就会决定不予以立案或者将案件转为撤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