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后将自动解除此项强制措施。若案件距离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已有长达四年之久,且办案机关并未通知其前往结案或变更其他强制措施,同时亦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这便意味着该案已被撤消,相应地,对当事人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也应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