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犯财产罪中,倘若行为者已经归还所侵占之财物,仍然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及定罪量刑,原理在于偿还赃物并不妨碍对其犯罪行为本身的确认与裁定。在司法机关进行裁判之时,将会综合衡量诸多因素,其中包括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者的悔过表现以及由其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是否得到弥补等等。
然而,积极主动地偿还赃款无疑可作为减轻刑罚的重要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