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国家公务人员贪污案之检控立案程序主要包含了如下一系列环节:
首先,犯罪线索的搜集与采集是首要任务。当公安局或者监察部门接收到相关举报信息或者是察觉到了特定线索之后,便随即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
其次,根据案情需要,需对证人、物证等各类证据进行初步的核实与审查,以判断其是否涉及到犯罪行为。紧接着,若经审查确认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则应依法作出立案决定。在立案之后,便是进入侦查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收集证据,查清事实真相,并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则应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待侦查工作全部完成后,便可将案件资料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将会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后,若检察院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误,那么他们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