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一种强制审查措施,意在在无需将被告拘留在押的环境下等候法庭进行审判。只要满足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之条件,例如并无产生危害社会可能性等现象,那么法院或者公安机关都有权依据实际情况来做出是否同意为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策。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完全有理由取消拘留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