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是否判处被告取保候审的决议,往往是在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接手审判案件之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
然而,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规定了这个时间限制,但这并不能保证在短短的七天之内就能全部完成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手续。实际上,实际的处理过程中时常会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例如涉及到的案情过于繁琐、从各方收集证据尚待时日等等,导致整个流程被拖延。因此,一旦决定对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必须要尽快地办理好相关的法律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