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有位人士遭受了为期十日的刑事拘留,首要任务即是,家人或者指定代理人需要尽快获悉他所涉及的指控罪行。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侦查阶段针对嫌疑人实施的强制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其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活动。在拘留期间,执法机构将展开全面的调查工作。拘留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十七天(不包含法定节假日),然而,这一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延长。在此期间内,嫌疑人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同时也有权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法律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