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代为保管侵占罪”,即是在刑法体系中被定义为“侵占罪”的一种犯罪类型,其主要特征在于行为人将原本应为他人所保管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同时还存在着拒绝归还或拒绝交出的行为。关于立案标准的具体数值,通常情况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明确规定,然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具体数额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当侵占金额达到了当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时,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