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亲人遭受刑事拘留之际,亲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妥善处理:
(1)在亲人身陷刑事拘留的情况下,这无疑意味着他们已经涉入了严重犯罪行为,对此,亲属们有权向办案单位进行详细咨询与了解,包括可能涉及的罪名以及目前关押之地等方面的信息;
(2)亲属们还可以为被拘禁的亲人购买一些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并将其送至羁押场所的看守所,以便亲人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使用;
(3)此外,亲属们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作为辩护人,前往看守所探望亲人,以更深入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