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法律领域中,不能仅凭单独一方的行动便被判定为聚众斗殴罪。一般情况下,聚众斗殴罪是描述涉及至两方或是众多人群之间的冲突事件,事态中必须存在相向而行的斗殴行为。只有当其中一方介入并没有引发另一方的响应或者积极参与时,这类行为并不具备相关罪名的构成元素。这种状况进一步展示出了刑法中的基本原则——对等性以及行为的互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