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减刑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成功控制并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行为;
其次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监狱或狱外存在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调查核实后确认属实;
再次是具有创造性地发明新事物或在科技领域取得显著突破性的进展;
第四是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能够舍己为人,救助他人于危难之中;
第五是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展现出卓越的表现;
最后是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