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正式被移送至法院之后,就意味着进入到了审判的关键环节——审理阶段。此时,作为被告方,您拥有被给予公平、公开审理机会的权利,这其中包括了有资格聘请律师为您进行有效辩护。
同时,法院将依据既定的事实与法律规定,对该案做出最终的裁决。在此期间,作为被告方的您应当积极地与您的律师团队合作,尽可能地提供有利于您的证据材料,并且充分理解并运用您所享有的诉讼权益,例如申请证人出席庭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