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庭审理之前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事宜,一般的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由犯罪嫌疑人口头或者书面委托其亲属于律师,向负责案件侦办的公安机关、检察部门以及法院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其次,相关机构会对申请人的涉案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尤其是对其潜藏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深入评估,根据这一评估结果斟酌是否有必要继续采用羁押手段限制其活动自由;接下来,一旦决定采纳申请人的取保候审请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员或是缴纳担保金,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按时出庭接受审判;
最后,对于经过详细审查后满足条件的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等机构将会依法签发相应文书,通过这份文件,申请人可以明确知晓自己在书写取保候审期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与应当承担的各项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