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符合减刑之要件要求,即可实现刑期缩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服刑期间,罪犯如能严格遵守监管秩序、积极接受教化改造,并展现出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或有立功表现者,可予以适当减刑;而对于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则应给予更为显著的减刑待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