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安部门对抢夺罪行展开立案侦办工作之后,其往往会遵循如下的处理步骤进行:
首先是细致全面地展开调查取证环节;紧接着将会对主要涉案人员依法实施拘留或者逮捕;随后将相关行为置于严格的法律审查阶段——指的就是审查起诉这一流程;历经上述环节过后,即进入到最后的审判程序。在此过程中,公安部门会积极搜集各类证据,其中包括现场勘验报告、目击者的证人证词、监控录像等等,以便于准确无误地确认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倘若所获取的证据足以证明嫌疑犯确实存在犯罪行为,那么公安部门将会依法对其实施强制性措施,并将此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而一旦检察院认定该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便会依法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