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人通常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有过犯罪记录,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以及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都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但未成年人是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