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洗钱罪名的情况下,若欲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该案情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羁押替代措施;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经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实质性威胁;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或是正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其行为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最后,若拘留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也可考虑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