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展开经济交易的过程中,如若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向政府官员进行贿赂,且数额较大者;又或违背国家规定,以各种名目给予官方工作人士回扣以及手续费用;甚至是为了获得非法不当利益,而向各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财物赠予,且金额达到较大标准者;再有就是为了获取不法商业利益,而向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交付财物的行为,均应当被视为犯罪行为并予以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