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断间接暴力是否构成本质上的故意伤害罪时,需进一步剖析其是否满足故意伤害罪的各个构成要件。此罪名的主要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犯罪客体,即本罪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这是一种以维护个人肢体、器官及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核心内容的人格权利。
第二,犯罪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该行为必须对他人的身体产生实质性的损害;
2.这种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若某种致伤行为得到法律的许可,便无法构成故意伤害罪;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经给他人的人身带来一定程度的损伤,方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三,犯罪主体,即故意伤害罪的实施者应为一般的自然人。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但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有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甚至死亡的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至于致人轻伤的情况,则要求行为人年满16周岁方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后,犯罪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在主观层面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