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这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针对特定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为其设置的,通过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在传讯时能够随时到达并接受质询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期限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间断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