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自身并未直接决定着刑罚的最后期限,而仅仅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都有可能面临着在审判环节上被判定的各种类型的刑罚,从无罪释放到漫长的有期徒刑不等,而这些具体的处罚结果将根据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应法条的适用来进行裁定。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关于“最坏判几年”的固定回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