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贪污公款的行为,通常是指拥有相关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并私自使用。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若此类犯罪情节轻微,则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刑罚。举例来说,倘若贪污公款的金额相对较少,并且并未用于任何盈利性质的活动,亦或是在三个月内尚未归还,同时也没有引发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那么就有可能适用拘役刑罚。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最终是否会被判处拘役,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