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通常情况下无需将当事人收押,除非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这些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调查、指控以及审判工作都不能被中断。若需改变强制措施,应立即通知已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知晓并依法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