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怀孕期内的女性原则上不得施以刑事拘留之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针对处于孕期的妇女,除非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否则一般不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性司法措施。其原因在于顾及到孕妇的生理状况以及腹中胎儿的健康,同时也遵照了刑事诉讼法所赋予孕妇的人权保障权益。
然而,若该孕妇被指控犯有重罪,并且在特定的情况下确实需要采取强制性措施来加以防范或者保障社会安全,那么法律亦会允许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之下采取适当的强制手段。
至于具体的处理方式,则需要综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