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犯罪嫌疑人因涉及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指控而遭羁押达37日之久后,获批捕令,若家属对此事未积极采取行动,并不会对司法程序的推进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在此过程中,公安部门将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家属的介入与否,并不能改变嫌疑人在法律层面上的既定身份和立场。在此关键时刻,嫌疑人有权委托专业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以获取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