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颁布实施的法律规定,针对黑龙江省范围内的盗窃犯罪行为,其涉及到的数额标准如下所述:
其中,对于纳入"数额较大"范畴的案件,根据惯例,其额度通常被界定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
然而,至于"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衡量标准,则主要依据各地包括黑龙江在内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治安状况进行综合考量后,在上述数额区间内予以具体设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