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却不予回应,可能会引发如下不良后果:警方有权力采取强制手段将您拘押至拘留场所,因为这是您依法应尽的配合刑事调查的责任。
再者,若您选择不出庭,这将会严重影响到您的自我辩护权益,例如您将无法在第一时间掌握案件情况或者为自身辩护进行充分陈述。请注意,这种做法有可能会对您的法律处境以及判决结果产生负面效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