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拘的时限一般不会超出30日之限,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下,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可以进一步延长至最多45天。因此,若出现长达60日的刑拘情况,实属罕见,初步判断仅在连续拘押或者案件合并侦查的复杂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在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会涵盖在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的全过程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