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侵占罪为自然人所触犯之罪行,并未涵盖到单位犯罪的范畴之内。此种罪行主要针对的是个体私自占有他人财产的不良行为,并不涉及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类似行为。因此可以明确指出,单位并非侵占罪的行为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规定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依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负有保管义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变相占有或者据为己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