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屡次违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规,将会遭受更为严格且严厉的刑事处分。通常情况下,初犯者可能会面临拘役与罚金等处罚,然而,多次罪行则显示出涉事人员对社会大众安全所构成的重大隐患,法院在裁决量刑时可能会倾向于加重惩罚力度,延长刑期甚至不考虑缓刑的执行。
同时,连续犯罪也有可能使得驾驶资格被吊销的期限进一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