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数次犯故意伤害罪的罪犯,其应该受到何种处罚往往需要结合多个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包括各自犯罪的恶略程度、给社会带来的损害结果以及是否存在累犯的情况等。一般的规定是,若罪犯于每次的犯罪行为中均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然而并没有导致受害者重伤乃至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他们可能会因每一起案件而单独定罪,并且在量刑时将所有罪行合并计算。但是,如果罪犯在犯罪过程中有加重情节,例如使用了武器、对同一受害者实施了多次伤害或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另外,如果罪犯曾经因为其他犯罪行为而被判过刑,即属于累犯的范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他们将会受到更重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