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刑法典,该行为并不符合侵占罪的定义和特征。侵占罪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犯罪,其主要内涵是指将受托人代为保管的财产,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据为己有,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别的,却又拒不返还;或者是将他人遗失、埋藏的物品,同样未经授权就私自占有,且所涉金额也达到了相同标准的,仍然不愿意交还的行为。而无力偿债则属于典型的民事债务纠纷,与侵占罪的性质完全不同。若当事人确实无法履行债务,应当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例如申请破产清算或者债务重组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