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身陷刑拘长达十日后,批捕与否仍然处于不确定状态,具体还要参考公安机关所进行的全面深入调查结果以及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决策来共同决定。通常来说,刑拘期限最多可以延长至37天,其中包含了向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申请书的时间段。倘若检察院在收到此项申请之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尚未就批准逮捕问题做出决定公布,那么公安部门应及时将嫌疑人予以释放或者针对其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