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下,涉及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调查审理阶段,一般仅能接受律师的会面咨询,而家属并不能够直接与之见面交流。这一规定的设立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程序能够有序开展和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尽管如此,家属仍然有途径可以间接地了解到案件的进展情况,例如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进行咨询,或者委托专业律师代表他们进行相关事宜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