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遭逮捕的人员在特定条件具备时,有权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取保候审这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的实施,旨在让涉嫌犯罪或被判定有罪之人无需在监狱中服刑,而是可在社区内接受审判和监管。需要满足的适用条件包括预判恶意程度较低,可能会受到管束、劳役或附加刑罚的惩罚;以及预判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等情况。最终的决定权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