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严重的糖尿病状况可能会被鉴定为某种疾病或其他生理异常状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在特定情况下,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可能对其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或者引发重大疾病风险的,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是否应当实施取保候审,仍需要根据办案机关对案件的具体分析以及嫌疑人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综合判断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