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虽可重返家庭生活,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境所居住之市、县地区;且须遵循随时传唤即刻到达之原则,诸如此类。此类制度设计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推进,同时减轻对涉案嫌疑人员或被告的人身自由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