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被取保候审者并不必然面临着收监的风险。
然而,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为违反了与取保候审相关的规定,或者经过法院严格的审判程序,最终被判定为有罪时,他们就有可能失去原有的取保候审资格,进而面临被强制收押至监狱的命运。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在取保候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由于违背了入狱候审的有关规则,根据需要,将其进行逮捕并先行拘留是完全合法合规的行为。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取保候审期限已满,或者被判定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等原因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的话,那么他们就不会被强制收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