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构成盗窃罪的案件,其侦查时限通常不会超过两个月的法定期间。但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或涉及面较广,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许可,则可再相应予以延期一个月进行审理。
然而值得留意的是,这并不代表每一宗案件都必须严格遵守三个月的侦查期限,部分案件有可能在更短的时间内便得以顺利完成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