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并非等同于罪犯的获释。实际上,它仅仅是一项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无需被拘押的情况下仍然有机会接受进一步的审判的司法措施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罪犯的无罪,而仅仅是基于对其可能不会逃避司法调查、审判或者存在社会危害性情形的预估。在这一过程中,尽管罪犯可以自由地活动,但他们仍旧需要承受一些法律义务,例如不离开案发地、定期向相关机构报告自己的行踪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