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侵占罪以及诈骗罪竞合的情况下,司法实践通常倾向于采取“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即将犯罪情节较为严重、法定刑相应更重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此种策略的实施主要基于我国刑法理论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即一项行为不得同时接受两次以上的刑事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