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之后,相关案件的审判开庭日期并未受到确切的时间限制,实际上往往取决于该案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的进度以及司法机关的具体工作部署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一般情况下,从当事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那一刻起的数个月乃至一年之内都有可能举行开庭审理。在此之前,法院将会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发出正式的开庭通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