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一项严格的刑法制度,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所实施,以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无法逃避侦查、起诉以及法庭审判的进行,同时也保护他们免受潜在的社会危害。
然而,刑事拘留并非代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最终定罪或惩罚,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作,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因此,我们不能将刑事拘留等同于对个人的“逮捕”行为,这只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针对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的合法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