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并不能明确保证涉案当事人必然受到量刑制裁。这仅仅是一种诉讼行为中的强制手段,用以让涉案人员能够在审判程序开始之前,暂时脱离监管场所,保持自由身。
然而,法院最终的判罚决定,仍需根据案件丰富的证据材料以及严谨的审理过程进行研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确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且具备特定法定事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足以证明,取保候审本身并不具有独立决定判决结果的作用,其仅作为一种法律程序上的选择性及灵活性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