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采取保证候审的措施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心的自由虽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局限,然而也依然能够维持基本的日常生活和开展日常的工作操作。他们可以逐步展开合法的商业运营,然而却不能够冒然离开所在的居住区域或者私自出境,并且在此期间必须要严格遵守所有关于保证候审方面的具体要求,例如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自己的行踪、不得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因此,在选择经营的业务类型时,务必要确保其不触犯上述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