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结束了取保候审阶段后,若有资格获得判决无罪释放,则需符合特定条件。
首先,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必须始终恪守其所承诺遵循的取保候审规定,其中涵盖但不限于不得擅自迁移居住地以及妨碍证人陈述事实等方面的要求。
其次,案件所需的证据必须无法充分证明被告人的有罪指控,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必须认定被取保候审的对象属于无罪,或者涉嫌犯罪的证据尚属不足以定罪。
最后,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庭作出的裁定,倘若法庭最终判定其无罪释放,那么该当事人就必须接受这一裁决结果,不得提出上诉或进行抗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