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涉黑开设赌场罪的构成,实际上是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开设赌场罪两种罪行的复合体。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对于犯有开设赌场罪的罪犯,应当根据其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处罚金;倘若其犯罪行为情节格外严重,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支付高额罚金。若该犯罪行为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关联,那么其所面临的刑事惩罚将会更为严厉。在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时,我们将充分考虑到各种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的因素。
值得强调的是,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二十条之一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首要分子,按照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